目前,已有多地試點中型貨車賦予與輕型貨車同等通行權。
目前,已有淮南、阜陽、黃山、六安、臨泉、潁上、界首、蚌埠、淄博、池州、聊城、太和、天長、定遠、五和、銅陵等市縣******通告,表示:簡化輕型及以下貨車通行管理政策,不細分限行噸位。逐步放寬中型廂式、封閉式貨車通行限制,試點對車長不超過6米、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賦予與輕型貨車同等通行權(個別橋梁、高架道路因承載能力不足除外)。
除此之外,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(fā)布通知,要求:即日起,太原市區(qū)域通行的中型廂式載貨車,等同于3月20日開始執(zhí)行的《關于調整載貨機動車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》中有關“輕微型載貨車”的通行管控政策。
9月29日,在云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新聞通報會上,要求: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和封閉式貨車、車長不超過6米、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原則上不再限行,確需限行的,每天允許通行時間不少于16小時。
與此同時,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發(fā)布通告,要求:放寬城市貨車通行噸位限制。對車長不超過6米、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,中午高峰期段(11:30-12:30),不再限制通行。提高新能源貨車便利程度。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和封閉式貨車不再限行;車長不超過6米,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,參照新能源輕型貨車管理。
可以看出,目前多地放寬限行的中型貨車中,主要針對的是廂式貨車這一種車型,并沒有覆蓋到全部車型。
隨著本次通知的下發(fā),相信也將有越來越多的地區(qū)******具體措施,對中型廂式貨車進一步放寬限行,也期待后續(xù)地區(qū)能把更多車型包含進來,做到一視同仁,讓卡友們的進城之路更加通暢。
以上就是“中型貨車與輕卡同等路權!全國多地開始試點!”的全部內容